在沉默的羔羊中,克勞福德先生告訴史達琳特工,這個人的名字叫傑米·古姆(Jamie Gumb),也叫約翰·格蘭特(John Grant),並找出了這個人的位置。但是她去了傑克·戈登的家。
然後,克拉麗絲(Clarice)如何知道傑克·戈登(Jack Gordon)是真正的布法羅比爾(Buffalo Bill)?
在沉默的羔羊中,克勞福德先生告訴史達琳特工,這個人的名字叫傑米·古姆(Jamie Gumb),也叫約翰·格蘭特(John Grant),並找出了這個人的位置。但是她去了傑克·戈登的家。
然後,克拉麗絲(Clarice)如何知道傑克·戈登(Jack Gordon)是真正的布法羅比爾(Buffalo Bill)?
您的問題似乎更多是關於Starling特工在電影的最終場景中發現“ Jack Gordon”的速度有多快-而不是她如何能夠最終確定他是Buffalo Bill(即飛蛾,然後在他攻擊時她)。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有幾條線索將她迅速帶到他的房子,並從那裡確定他是殺手。自從我看過電影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所以其中一些可能處於不穩定狀態-請不要猶豫來糾正它:
最重要的線索來自漢尼拔·萊克特(Hannibal Lector)-他推測兇手顯然正在收拾皮膚使自己適合做衣服,而萊克特(Lector)的精神病學訓練和殺人天性使他能夠描繪出可能的兇手。但是,他只是緩慢地將此信息發布給克拉麗絲,以換取有關克拉麗絲的個人詳細信息,這些線索通常以謎語或他自己的笑話為形式。在電影快要結束時與她交談時,他為她提供了一個隱藏的最終線索……“我們渴望看到我們每天看到的東西” 。
我似乎想起來了,克拉麗絲從第一位受害者的臥室的窗戶向外看-也許是假設比爾從她所在的房間看到受害者。假設她根據窗外的視線優先進行逐戶查詢。克拉麗絲(Clarice)剛發現房間裡藏有受害者的半裸照,這也許暗示著受害者對她有暴露狂的一面-也許她不介意從她的房間裡看到她(最後一點是個推測,但我不知道為什麼這些照片很重要)
Jack Gordon與Jame Gumb和John Grant分享了姓名縮寫-也許都是別名。他在與Clarice交談的初期就給了自己的名字-當然,這會提醒她,並使她希望繼續與他交談。
蛾是最終無可爭辯的線索-它是一種非美國本土物種,只有少數人飼養牠們。
布法羅·比爾(Buffalo Bill)要求的不是胖子里特曼(Littman)夫人,而是比默爾(Bimmel)女孩。同樣,導致史達琳到這所房子的原因是,據信這是由以前曾為Bimmel女孩工作的利特曼夫人所有的。該信息是由Bimmel的朋友提供給Starling的。到達房屋後,史達琳(Starling)遇到了傑克·戈登(Jack Gordon,又名Jame Gumb),後者表示里特曼太太去世了,他是新主人。這就是史達琳找到住所的方式。
令人困惑的是,比梅爾的朋友似乎並不知道利特曼太太死了。考慮到Belvediere給人的印像是一個小鎮的形象,這似乎是一個疏忽。如果不閱讀小說並從這些信息中判斷,可能會推斷布法羅·比爾殺死了利特曼太太並接管了她的房子。實際上,我相信Starling在浴缸中發現的屍體可能是Littman太太。因此,史達琳無意中發現了布法羅·比爾,他可能一直在秘密地承擔里特曼斯太太的票據和其他事項。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他在卡盧梅特市的住所空置。
除了飛蛾(最終封殺了兇手的命運)之外,古姆的舉動非常緊張,引起了史達琳的擔憂。另外,當Gumb正在尋找Littman的“兒子”的電話號碼時,房子的一槍。某些物品(例如收縮包裝)和房屋的不整潔狀態可能會引起Starling的警覺。
這在 IMDb常見問題解答中得到了回答:
克拉麗絲怎麼知道“傑克·戈登”實際上是布法羅比爾?
當“戈登”問利特曼夫人是否是“一個偉大的胖子”時,引起了她的懷疑。萊克特指出,所有受害者都是較大的女性,因為凶手要他們的皮膚貼在男人的身上。貢布最先想到的一個女人是他的身材,足以使史達琳想知道更多。一旦進入他的房子,克拉麗絲就會在客廳裡認出死者的頭蛾。 Gumb的名字叫“ Jack Gordon”。這些首字母J.G.與克勞福德(Crawford)命名的別名“ Jame Gumb”和“ John Grant”一致。
Starling和她的朋友Ardelia Mapp進行了交談(在Lecter脫離監護權的那一幕之後)。斯大林指出,萊克特說:“我們需要抓住他的一切都在這些頁面上”。 隨後的對話如下所示:
Ardelia Mapp :這是萊克特的筆跡嗎? “ Clarice,站點的這種隨機散佈不是像拼命的騙子那樣拼命的嗎?Ta,漢尼拔·萊克特。”
Clarice Starling :“拼命地隨機。”他是什麼意思?
Ardelia Mapp :也許根本不是隨機的。好像這裡有某種模式...?
Clarice Starling :但是沒有任何模式,否則計算機會釘死它。
Ardelia Mapp :因為一個女孩而隨機。
克拉麗絲·史達琳:哦,來自俄亥俄州Belvedere的Fredrica Bimmel。第一個女孩被捕,發現了第三具屍體。為什麼?
Ardelia Mapp :因為她沒有漂移。他權衡了她的意見。 > 克拉麗絲·史達琳:這個傢伙做什麼,他“垂涎”。我們首先如何垂涎?
Ardelia Mapp :“我們垂涎所見- “
Clarice Starling :“-每天。”
Ardelia Mapp :該死的,Clarice。
Clarice Starling :他認識她。
這就是Starling知道Bimmel是關鍵,而兇手很可能是當地人。她前往俄亥俄州Belvedere,來到Bimmel的家中,她在那裡調查女孩的屍體。
另一個 IMDb常見問題解答簡要概述了隨後發生的事件:
按照Lecter的建議-比爾(Bill)垂涎他每天看到的東西-克拉麗絲(Clarice)驅車前往俄亥俄州的貝爾維德雷(Belvedere)與第一位受害者弗雷德里卡·比梅爾(Frederika Bimmel)的父母和朋友交談。克拉麗絲(Clarice)看著弗雷德里卡(Frederika)的臥室,注意到弗雷德里卡(Frederika)裙子上的三角形三角板與比爾(Bill)從一名受害者身上割下的皮膚相匹配。克拉麗斯(Clarice)致電傑克·克勞福德(Scott Glenn),以通知比爾正在製作真實皮膚的“女式西服”。克勞福德(Crawford)已將比爾(Bill)識別為詹姆·古姆(Jame Gumb),已前往芝加哥,但他們發現他原本居住的房子已被遺棄。克拉里斯(Clarice)繼續在貝爾維德雷(Belvedere)閒逛,最終被帶到“老利特曼太太”的住所。利特曼太太不再住在那裡,但是現任居民,自稱傑克·戈登,願意提供給利特曼太太兒子的名片,並邀請克拉麗絲在裡面等。當她注意到線軸和死頭飛蛾時,她意識到傑克·戈登確實是詹姆·布法羅·比爾·貢布。她用槍向他開槍,但古姆(Gumb)帶著她追著鵝走入地下室,在那裡凱瑟琳·馬丁(Catherine Martin)被囚禁在井中。 Gumb戴上夜視面具並熄滅燈光,讓Clarice在黑暗中摸索。當他犯了開槍錯誤時,克拉麗絲射殺了他。凱瑟琳隨後被救出。在最後的場景中,克拉麗絲從學院畢業。在隨後的聚會上,她接到了萊克特的電話,從巴哈馬比米尼島的機場打來的電話。他向她保證他不會來找她,並要求她向他提供同樣的禮貌,這當然是克拉麗絲無法做到的。然後,他說他必須掛斷電話,因為他看著弗雷德里克·奇爾頓(Frederick Chilton)博士的飛機“我正在和一個老朋友吃飯”。
雖然電影可能中的人物一直在說Littman太太,但字幕和這本書都使用Lippman太太。 sup> sub>
總而言之,當史達琳到達兇手的家時,除了他的心理特徵外,她已經對他有所了解。 li>
在與殺手會面導致她頓悟的過程中,每個複選框都被打勾了。
這從來沒有透露過,但是在史達琳和萊克圖爾與參議員見面後的討論中,他問她一些問題,以使她了解布法羅比爾被殺的原因。
現在想想交換。他重複了“簡單”一詞。
Simplicity曾經是或仍然是一家為女性縫製圖案的公司。
現在她不願再接再厲,這是一個飛躍,是她重新組合在一起的一種方式。
但是,史達琳看到了壁櫥門上鉤子上的衣服。它的區域縫有白色材料,使她想起Bimmel的傷口。因此,她得到了他在製造女孩西裝的信息。如果您還記得當蛾子飛舞並引起她的注意時,它的行為就像是試圖降落。
那東西試圖降落的是線軸。不是家庭主婦在縫紉店裡買的木製線軸,而是工業用縫紉機上安裝的線軸。在回答這個問題時,有人建議不要這樣做。但是,如果您還記得史達琳(Starling)曾去驗證哪種飛蛾的人,則必須將其切開以弄清這是死者的頭飛蛾。因此,她可能已經假設了,但這仍然是一定程度的延伸。
克拉麗斯不知道這名居民是詹姆·古姆(Jame Gumb),因此不去屋子裡。她去家中與那些從裁縫才能中了解Bimmel的人一起完成了Crawford的上門指示(Clarice找到了一條帶有膠帶的衣服,上面標出了Bill從受害者身上帶走的相同菱形皮膚區域;因此,可能是因為他是否在同一剪裁課程中?)至少,她去找Lipman太太(不是大家一直說的Littman-因為電影圍繞口頭,食人,演講/她知道當稀有飛蛾飛進令人作嘔的廚房並落在桌子上的一圈棉花上時,她便知道這是他的。就這麼簡單
我認為當Starling到達Lippmans的房子時,Gum回答並邀請她進屋,她開始變得毛骨悚然。福斯特“像第六感”走進屋子時,舉止立刻變了。口香糖也問了一個問題,“他們”是否接近抓人,然後嘲笑警察。有罪的人經常以因果關係詢問調查,甚至露面於犯罪現場。當然,保鮮膜和飛蛾把它送走了。
旁注-只需看時間表或48個小時,看看有多少有罪嫌疑人自願去派出所並一次在面試室裡坐了幾個小時,以便他們找出警察知道的情況。
另外,這所房子很可能是由布法羅·比爾(Buffalo Bill)接管的,他是殺死利普曼太太的人,很可能是您在浴缸裡看到的那個人。房子是這個事實的另一個跡象,在史達琳要求利普曼夫人擁有所有權之後,沒有任何文件證明是他的房子(稅務記錄,文件等)。
當聯邦調查局突襲他的房子時,他不在那兒。如果他註冊為買新房和賣掉舊房,他們會更新記錄。